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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心理援助热线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21〕 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心理援助热线在处理心理应激和预防心理行为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心理援助热线建设,推动全国热线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委组织制定了《心理援助热线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1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心理援助热线技术指南(试行)
心理援助热线(以下简称热线)具有及时性、匿名性、自控性、经济性、方便性等优势,能够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随时为公众提供帮助。热线作为一种行之有效且相对方便实用的方式,已成为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的重要途径,在处理心理应激和预防心理行为问题上发挥着积极作用。为规范热线建设,推动热线发展,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一、热线服务概述
(一)热线服务目标
为有心理困扰的来电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为有情绪冲突的来电者提供情绪疏导;为处于危机状态的来电者提供心理支持,帮助高危来电者稳定情绪以降低自杀风险;为有需要的来电者提供精神卫生相关知识和精神卫生机构相关信息,引导其寻求专业治疗,维护心理健康。
(二)热线服务对象
1.有一般心理问题的个体;
2.处在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体;
3.有自杀风险的个体;
4.寻求精神卫生相关知识的个体。
(三)热线服务原则
坚持公益、专业、规范、便捷的服务原则。
(四)热线服务要求
1.配备热线设备,加强部门联动。热线机构要设置独立且固定的热线接听场所,环境独立、安静,空间宽敞,至少安排2个坐席,每个坐席空间不小于4m2,配备专用的热线接听、记录、转接、录音、存储等设备。有条件的热线,可与当地公安、民政、医疗机构等建立联网联动机制。
2.加强日常管理,规范热线服务。热线机构要规范业务资料的采集、记录和保存,制定热线电话登记、处理记录及评估表格,保存期限至少3年。定期总结热线来电情况,并向热线所属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遇到涉及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要来电,及时向热线所属机构负责同志汇报,经综合风险研判后向属地公安机关等部门报告。热线机构要定期对热线咨询员的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公布来电者投诉和反馈渠道。
3.重视人文关怀,预防职业倦怠。热线机构要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热线值班,保障热线咨询员劳逸结合。加强对热线咨询员的心理健康促进工作,预防职业倦怠。
4.开展培训督导,提升服务质量。热线机构要定期对热线咨询员开展培训和督导,提升热线咨询员的服务能力,规范热线咨询员的服务流程,推动热线专业化、标准化建设。
二、热线咨询员管理及要求
(一)热线咨询员专业要求
热线咨询员需具备相关心理专业背景和资质,可由精神科医护人员、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有心理学背景的教师及社会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热线咨询员需要掌握热线服务基本理论和技能、热线接听技能、服务伦理要求等;需要掌握危机干预的基本理论,能够识别常见精神心理问题和危机状态,具备处理心理应激问题的能力,及时对高危人员进行危机干预或转介。
热线咨询员上岗前需接受相关培训,包括热线伦理规范和工作守则、心理危机干预的基本理论和干预技术、常见精神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处理、热线接听流程、热线咨询基本技能、热线咨询相关评估要素和特殊来电处理等。
(二)热线咨询员伦理要求
1.隐私保密原则。充分尊重来电者的隐私权,未经来电者知情同意,严禁将来电者的个人信息、求询问题及相关信息透露给第三方,不可利用上述信息谋取私人利益。下列情况为保密原则的例外:发现来电者有伤害自身或他人的危险;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来电者称受到性侵犯或虐待;发现来电者罹患致命的传染性疾病且有危及他人的严重风险;法律规定需要披露的其他情况。
2.客观公正原则。以公正的态度尊重和接纳每一位来电者,尽量保持中立、不评判,防止自身潜在的偏见、能力局限、技术限制等导致的不适当行为。
3.工作关系原则。建立良好的专业工作关系,不向来电者透露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不与来电者建立专业服务以外的关系,不将来电者转介给自己利益相关人。
4.知情同意原则。来电者对所接受的热线服务有知情同意的权利,在热线宣传中应向公众告知有关热线资质、服务范围、服务时间等信息。如果热线机构要求录音,在接线开始时应有前置语音说明,或热线咨询员开始服务时明确告知来电者。
5.专业胜任力原则。咨询员应在专业胜任力范围内提供热线心理服务,及时、准确、科学地传播相关信息。在面对应急或突发事件时,及时恰当地进行处理,不得违反相关职业守则,不可隐瞒或弄虚作假。
(三)热线咨询员职责
热线咨询员要按热线管理要求收集并记录来电相关信息,向来电者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提供规范的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服务,必要时为其推荐其他适当的求助资源或服务。热线咨询员要遵守热线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定期接受岗位培训和督导,遵守心理热线服务伦理要求。
三、热线干预实施
常见的热线来电类型包括一般情绪困扰来电、有自杀风险来电、特殊来电等。针对不同类型的来电,按照不同的接听流程完成每次热线干预服务,促使热线服务高效且有针对性。为合理利用热线服务资源,如来电是为他人咨询或咨询其他信息的,要控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接电时间不宜过长。
(一)一般来电干预流程
一般情绪困扰来电接听流程分为5个阶段,一般可在30-50分钟内完成来电咨询。
1. 初始阶段。此阶段主要任务是与来电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了解来电目的,并收集相关信息,如性别、年龄、学习经历、工作情况、婚姻状况、既往心理问题就医情况等。热线咨询员使用统一问候语开始咨询服务,如“您好,XXX心理援助热线”。
2. 情绪舒缓与问题澄清阶段。此阶段主要任务是了解来电者的困扰,提供情感支持。热线咨询员要帮助来电者宣泄不良情绪,评估危机状态,并做出风险判断。可通过来电者的语音、语调、语速、呼吸、言语的流畅性等,辅助评估其危机状态。
3.确定主要问题及咨询目标阶段。此阶段主要任务是明确来电者的主要困扰和需求,通过与来电者一起梳理问题清单,讨论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明确本次咨询的目标。
4.解决问题阶段。此阶段主要任务是激发来电者解决问题的动机与动力,与来电者一起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了解来电者解决困境的既往经验、内外部资源,探索问题解决中存在的障碍,促使来电者专注此时此刻,寻找到解决自身困境的方法和途径。
5.总结及结束。此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整个来电进行总结,尤其是对来电者决定要采取的行动进行归纳总结。可以请来电者总结来电中讨论的主要内容,热线咨询员对重要内容进行补充和强调。在结束来电时,热线咨询员要表达对来电者积极解决问题的能力充满信心,并给予真诚的祝福。此外,要询问来电者对本次热线咨询的反馈与评价,以及咨询目标的达成情况。
(二)有自杀风险来电的干预流程
如果来电者流露出较强的负面情绪(如痛苦、绝望、抑郁、焦虑等),热线咨询员要对来电者进行自杀风险的研判;如评估为高危来电者,立即进行危机干预。自杀风险包括对自杀想法、自杀计划、自杀未遂史和亲友自杀史等的评估,评估时要表现出专业、自然、冷静。
1.可以通过直接询问来电者是否想到过自杀,来了解其自杀想法,如果来电者给予肯定回答,接下来可对自杀想法的强度和绝望感进行量化评估(见附件1)。
2.如果来电者表示有自杀想法,热线咨询员要继续评估其是否有自杀计划,并详细了解自杀计划实施的即时性和自杀方法的致死性,如了解来电者计划服用什么药物自杀?现在手里有何种药物用于自杀?持有药物数量等?
3.详细询问来电者既往是否有过自杀行为,并了解其亲友是否有自杀情况?
4.如评估来电者有高度自杀风险,热线咨询员需要根据来电者具体情况,快速反应,提供个体化的心理危机干预。原则上,高危来电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咨询时间,但不宜过长。
5.对于有自杀想法和自杀行为的来电者,热线咨询员在结束干预前,需要告知来电者可能会再次出现自杀的想法,指导其正确看待这种情况;教授其识别自杀预警信号,指导其寻求内部和外部资源,将可以为其提供帮助的人员姓名和电话写下来,提供医疗机构信息,以备急用;引导来电者到医疗机构接受专业诊疗或心理干预服务,帮助应对自杀想法和冲动。
6.热线咨询员要对高危来电的相关情况进行记录备案,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随访。在与来电者协商同意后,可在本次来电后24小时内进行随访,评估来电者的情绪变化、痛苦程度、希望感程度、自杀危险程度、安全状态和生存质量等。如仍是高危状态,要继续开展危机干预,必要时重新预约高危随访。有条件的热线可根据来电者情况增加随访频次,了解来电者心理状况的变化(见附件2)。
(三)特殊来电的干预
1.沉默来电。沉默来电主要是指来电者接通电话后没有任何言语,但在电话那端可能有声音(如喘息或哭泣的声音);对热线咨询员的鼓励、邀请无任何反应,或可能给予简单的回应,如敲话筒等。干预步骤如下:
第一步,向来电者问候之后,等待来电者的回应,如无回应,保持短时间的沉默。
第二步,对来电者表达关心,并表示愿意提供帮助,告诉来电者热线服务的保密原则,启发和鼓励来电者进行回应。如来电者给予回应,按一般来电干预流程接听来电。
第三步,在等待2分钟后,如来电者仍处于沉默状态,礼貌地告知即将结束本次来电,欢迎其随时再次来电。
2.闲聊来电。闲聊来电主要指来电者无谈话的主题,言语随意,希望热线咨询员陪他聊天。干预步骤如下:
第一步,澄清来电者来电目标,判断是否为闲聊电话。在没有明确为闲聊来电前,要按一般来电处理。
第二步,尝试澄清、聚焦来电者的困扰或感受。
第三步,评估来电者谈话的内容和情感是否匹配。
第四步,如没有明确心理困扰问题,告知来电者热线服务范围,礼貌结束电话。
3.性骚扰来电。性骚扰来电主要指来电者想通过谈论性的问题,让热线咨询员卷入他的性幻想之中,从而获得性生理或心理上的刺激和满足。干预步骤如下:
第一步,在明确为性骚扰来电前,按照一般来电处理。
第二步,如来电者话题总是聚焦在性困扰,不能确定是否为骚扰电话,热线咨询员可以尝试聚焦性困扰对来电者心理和生活造成的影响。
第三步,如来电者交流话题总是尝试描述与性有关的细节,则告知其热线服务范围和宗旨,并告知即将结束通话,立即挂断电话。
4.反复来电。反复来电主要指在一周内频繁拨打热线5次以上,来电者反复诉说同一问题,并显示出不愿改变或无法改变现状的态度,且没有自杀或自伤危险。干预步骤如下:
第一步,结合来电者的情况,为来电者制定反复来电的管理规定。将管理规定告知来电者,如限制其每周来电一次,每次通话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并鼓励其遵守。
第二步,每次接听来电时,均评估来电者当下的自杀危险。
第三步,如来电者无自杀风险,按照一般来电干预流程进行;如有自杀风险,进入有自杀风险来电的干预流程。
5.精神障碍患者来电。干预步骤如下:
第一步,识别来电者的来电目的。
第二步,引导来电者舒缓情绪,进行自杀风险评估。
第三步,当来电者可以进行有效交流时,按热线的一般接线程序进行。要将谈话内容聚焦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上,给予适当的干预。不要将谈话内容聚焦在精神病性症状上,重点讨论精神病性症状给来电者带来的影响和感受,并与来电者一起研究减少影响的方法。
第四步,为来电者提供精神卫生相关知识。如有需要,建议其到专科医疗机构进一步诊疗,并提供相关转介信息。
四、热线服务技术要素
热线服务要遵循一般心理援助服务的基本技术要求,主要包括:倾听、反馈、沉默、稳定、聚焦和问题解决。
(一)倾听
热线咨询员要专注地倾听来电者的倾诉,设身处地体验其经历和感受,并给予反馈。不评判来电者的想法、感受和行为,认可和接纳来电者的情感体验,使其感到被理解、被重视、被关心。在此过程中,可通过总结、澄清、释义等技巧准确收集来电者的信息,了解来电者的问题,理解其真实想法和感受,并将这些反馈给来电者。
(二)反馈
热线咨询员通过重述来电者所说的话,向来电者反馈其对来电者倾诉内容和情感的理解,传递出对来电者的尊重与理解,帮助来电者从另一个角度看待其内心想法。当来电者表述不明,或为进一步深入了解来电者的情感体验,可就来电者的某个观点或话题进行询问和澄清。
(三)沉默
在热线咨询中可适时使用沉默技术,使来电者有时间去整理思绪或平复心情,也为热线咨询员提供时间去思考接下来沟通方向或如何回应来电者。使用此项技术时,要注意沉默时长,不要让来电者感到被拒绝和困惑。
(四)稳定
当来电者情绪波动较大时,热线咨询员沟通的声音要温柔而坚定,语速不宜过快,语调关切而平和。通过一定的方法转移来电者注意力,引导其放松心情、稳定情绪,增强来电者的安全感和控制感。
(五)聚焦
当来电者倾诉的话题过于宽泛、发散,热线咨询员要及时通过聚焦技术,帮助来电者将话题聚焦于某个其最关注的问题或对其影响最大的问题,并进行深入探讨。在每次来电中,重点集中解决一个问题。
(六)问题解决
热线咨询员可按照问题解决的策略,与来电者一起解决其认为最需要解决的问题。问题解决技术的步骤包括:确定一个问题并将其拆分为多个小问题;选择其中一个小问题进行处理;设定目标,确保目标的具体、可测量、可实现、有关联性和限时性;头脑风暴制定多个解决方案;进行利弊分析,确定最佳解决方案;执行最佳解决方案;评估方法的有效性,如果效果不佳,更换其他解决方案。
附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应用“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心理健康服务,我委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置“12356”作为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为推进该号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地方通信管理局和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电信运营商,对辖区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的现有心理援助热线号码进行调整,力争在2025年春节或元旦前后投入运行,确保于2025年5月1日0时前,实现拨打“12356”电话号码接通心理援助热线的功能。
二、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热线建设提供必要支持,指导辖区内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持续推进心理援助热线建设。原则上每个设区的市(含直辖市、州、盟等)至少开通1条心理援助热线,每条心理援助热线至少设置2个心理援助热线坐席,并配备足量符合要求的热线咨询员,每日提供不少于18小时心理援助服务。设区的市(州、盟)暂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以由省级热线承担相应功能。
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培训监督指导力度,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心理援助热线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15号)有关要求接听心理援助热线,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积极推进心理援助与110、119、120等服务热线和综治维稳工作等建立联动机制,提升心理援助效能。
四、“12356”热线号码投入使用后,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要充分考虑群众知晓率提高后热线拨打需求增加等情况,根据需要及时增设坐席数量,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配备,提高接听率和服务质量。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确保原有热线号码和“12356”均可接通。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12月6日
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水平 科学有效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成长
教育部就《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答记者问
近日,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人就《行动计划》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请问《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心理健康问题逐步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社会性难题。我国同样也不例外,这些心理健康问题已逐渐从成人、职业群体扩展延伸至大中小学生群体,并呈现“低龄化”发展趋势。加强青少年心理教育教育已成为当前全社会的共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关心广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成长发展,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合力推动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近年来,相继印发了《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形势下学生突出心理问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并在2023年重点实施学生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各地和学校积极探索推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丰富心理健康教育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测评,推进医校协同和家校沟通。但受三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变得越来越凸显,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和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等还有待加强。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研究制定《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统筹各项工作和要素,全面促进学生心理健康,进一步健全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
二、请简要介绍一下《行动计划》的研制过程?
答:《行动计划》的研制过程本着摸清情况、找准症结、广纳意见、有的放矢、慎重决策的原则进行,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开展调查研究。为全面了解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现状、形势和突出问题,自2021年8月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监测与预防调研,以抑郁症、抑郁情绪和焦虑情绪为主要内容的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和影响因素调研,以及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心理健康监测工作,全面调研访谈学生、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校长、学生家长等群体。
(二)研究起草文稿。根据调研情况和各地提出的工作举措、经验做法,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
(三)组织专家论证。多次召开学生心理健康专题座谈会,邀请卫生健康委、中科院等有关部门和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教育领域专家学者,共同研判我国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特别是抑郁问题有关情况。听取全国中小学、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心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专家意见。
(四)广泛征求部门意见。文稿多次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科学技术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意见,在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请问《行动计划》提出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在指导思想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切实把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政策与制度、学科与人才、技术与环境,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培育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和不懈奋斗、荣辱不惊、百折不挠的意志品质,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在基本原则上。一是坚持全面发展。完善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坚持学习知识与提高全面素质相统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是坚持健康第一。把健康作为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遵循学生成长成才规律,把解决学生心理问题与解决学生成才发展的实际问题相结合,把心理健康工作质量作为衡量教育发展水平、办学治校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三是坚持提升能力。统筹教师、教材、课程、学科、专业等建设,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建设,全方位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心理问题预防和监测机制,主动干预,增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坚持系统治理。健全多部门联动和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聚焦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核心要素、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补短板、强弱项,系统强化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在工作目标上,到2025年,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学校比例达到95%,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比例达到60%。上述两个目标的确定,充分参照当下工作现状,充分考虑了在更加有力工作措施下的前景。据测算,两个目标可以如期实现。
四、请问《行动计划》如何落实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心理健康?
答:《行动计划》提出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一是以德育心,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思政工作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纳入“三全育人”大格局。二是以智慧心,优化教育教学内容和方式,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注重维护学生心理健康。三是以体强心,发挥体育调节情绪、疏解压力作用,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支持学校全覆盖、高质量开展体育课后服务。四是以美润心,发挥美育丰富精神、温润心灵作用,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广泛开展普及性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积极向上的美育实践活动。五是以劳健心,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磨炼意志品质。
五、请问《行动计划》对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一是开设心理健康相关课程。中小学校要结合相关课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通高校要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原则上应设置2个学分(32—36学时),有条件的高校可开设更多样、更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选修课。托幼机构应遵循儿童生理、心理特点,创设活动场景,培养积极心理品质。二是发挥课堂教学作用。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困难和挫折,增强心理健康素质。三是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编写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读本,向家长、校长、班主任和辅导员等群体提供学生常见心理问题操作指南等心理健康“服务包”。依托“全国大中学生心理健康日”、中考和高考等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等作用,增强同伴支持。
六、请问《行动计划》对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监测提出了哪些途径?
答:《行动计划》提出,将组织研制符合中国儿童青少年特点的心理健康测评工具,规范量表选用、监测实施和结果运用。组建面向大中小学的国家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监测专业机构,构建完整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县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区域内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用好开学重要时段,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学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指导学校科学规范运用测评结果,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高校每年应在新生入校后适时开展心理健康测评,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合理增加测评频次和范围,科学分析、合理应用测评结果,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
七、请问《行动计划》对完善心理预警干预提出了哪些办法?
答:一是健全预警体系。县级教育部门要依托有关单位建设区域性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规范心理咨询辅导服务,定期面向区域内中小学提供业务指导、技能培训。中小学校要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开展预警和干预工作。鼓励高中、高校班级探索设置心理委员。高校要强化心理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四级预警网络,辅导员、班主任定期走访学生宿舍,院系定期研判学生心理状况。二是优化协作机制。指导学校与家庭、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及早发现学生严重心理健康问题,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健全精神或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复学机制。
八、请问《行动计划》对心理人才队伍建设有何举措?
答:一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完善《心理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等相关学科专业和心理学类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二是配齐心理健康教师。高校按师生比例不低于1:4000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鼓励配备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研制度,县级教研机构配备心理教研员。三是畅通教师发展渠道。组织研制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形成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称制度相互衔接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体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可纳入思政、德育教师系列或单独评审。定期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社会力量、专业医疗机构参与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行动,用好家校社协同心理关爱平台,推进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学习资源开发和培训,提升教师发现并有效处置心理健康问题的能力。
九、请问《行动计划》对开展心理健康研究有哪些考虑?
答:《行动计划》提出,针对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汇聚心理科学、脑科学、人工智能等学科资源,支持全国和地方相关重点实验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基础性、前沿性和国际性研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等设置学生心理健康实验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研究。鼓励支持将心理健康科研成果应用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领域。
十、请问《行动计划》对优化社会心理服务做了哪些部署?
答:一是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加强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心理咨询及专科门诊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标准规范,加强综合监管。协同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支持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向儿童青少年广泛宣传热线电话,鼓励有需要时拨打求助。二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组织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树立科学养育观念。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每年面向家长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三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指导推动地方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能力。推动建立集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区,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组织发挥广大“五老”优势作用,推动“五老”工作室建设,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
十一、请问《行动计划》从哪些方面推动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环境?
答:一是规范开展科普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和渠道,广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和预防心理问题科普,推广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验做法。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清理、查处与学生有关的非法有害信息及出版物,重点清查问题较多的网络游戏、直播、短视频等,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危害身心健康的食品、玩具等。
十二、请问如何做好《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成立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询委员会。二是落实经费投入。加大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费保障。学校应将所需经费纳入预算,满足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需要。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三是培育推广经验。建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交流,遴选优秀案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创新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模式,探索积累经验,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